大热剧山河令粉丝名“浪浪钉”遭抢注,追星女孩还能快乐追星吗?

阅读:4261 2021-05-06 23:09:38 来源:商标圈 作者:商标注册
2021年还没过去一半,网络流行语却已经占据了互联网。可以用憔悴替代的“累丑”,就地过年的“原年人”,卖拉面的“拉面哥”,U1S1、YYDS、HXD······这些乍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网络流行语,不得不让人感叹原来“小丑竟是我自己”。

网络热词纷纷都被申请商标,那电视剧里面的梗,当然不会被放过。
令广大剧迷嗑到上头的电视剧《山河令》近期也迎来了大结局,小编发现其中两位主角的CP名“浪浪钉”竟然被抢注了商标,更是一度登上了微博热搜。果然,浪浪钉是火出了圈啊!

《山河令》剧照

天眼查App显示,“浪浪钉”商标被申请注册,国际分类为29类食品,申请人为刘臣,申请日期为2021年3月4日,当前商标状态为“商标申请中”。

演员的cp名如果被抢注了商标,会不会涉及侵犯演员的姓名权呢?有的cp名如果是根据影视剧的角色来命名,当它变成商标时,会不会侵犯影视剧的著作权呢?
但目前cp类商标引发的矛盾并不突出,因此法庭上还未出现这类的纠纷,所以这些问题还有待解答。
对于粉丝们来说,即使商标注册成功,也不用过于担心商标被注册后自己无法使用的问题,作为最先提出并使用的团体,各位粉丝仍可以在超话或其他平台中继续使用。粉丝团体的行为并不具有商业上牟利的目的,注册商标的企业并没有权利阻止粉丝对该名称的使用与传播,我们依旧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为喜欢的电视剧和明星贡献一份力量。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为了蹭热度,抢注商标俨然成了商标注册领域的恶意行为,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对恶意注册商标作出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对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作出了解释,其中包括“申请注册的商标与知名人物姓名、企业字号、企业名称简称或者其他商业标识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当然,如果申请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异议,以阻止恶意商标注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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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本条是关于多个主体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与共同享有权利的规定。

本条所称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商标申请的共同主体,即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本条的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可以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自然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组织,以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自然人和法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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