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氧的茶”,竟然不是邮政申请的?

阅读:5407 2021-06-21 22:52:12 来源:商标圈 作者:商标注册
近日“中国邮政成立奶茶店”登上微博热搜,网友纷纷表示“买奶茶可以包邮吗?“加盟邮政奶茶店提供编制吗?”。起因是福建福州的网友发帖晒图自家楼下的中邮大药房开出了一家名为“邮氧的茶”奶茶店。奶茶的外包装设计充满邮政元素。据了解,店内品类包括纯茶、奶茶、水果茶和果奶,共14种不同茶饮,价格在7-23元不等。

   作为知产人的小编第一反应是去检索“邮氧的茶”商标情况,发现该商标的申请人是“福建省邮氧的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非是我们所熟知的中国邮政。据说奶茶店为中国邮政福建公司入股的中邮恒泰药业开办的业务。通过股权穿透后,中邮恒泰药业公司最大股东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这么算来“邮氧的茶”确实也算邮政一家人吧。我们从检索情况可以看出“邮氧的茶”的商标是2020年10月20日申请,目前还没有通过实质审查,让我们后续再关注该商标的申请结果。

 

  作为一家传统企业跨界形象做奶茶,掀起一波关注,联想前一段热热闹闹的华为公司购买“鸿蒙”商标、货拉拉5年商标之争、小爱同学商标二审驳回……这段时间大厂的商标纠纷新闻可谓层出不穷!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商标的注册申请需要提前布局的,不能等使用后才想起注册,虽然说一边注册一边使用是有一定风险的。但也好过先使用了再去提交注册,那样的风险成本更高。
 建议在企业设立前或项目立项前就要考虑商标的问题,先将取好的名称委托正规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了解在对应的项目或今后可能扩展的行业上是否都能注册。如发现已有在先权利,即他人已注册或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要及时调整修改名称,再进行查询,直至无障碍(盲期查询不到除外)才可正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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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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