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语能注册成商标吗?

阅读:2754 2019-05-13 22:54:10 来源:曼辉科技知识产权部 作者:曼辉科技知识产权部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广告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好的广告语会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所以,出于加强保护和垄断性使用,很多企业试图将其申请注册为商标。

那么一句广告语可以注册商标吗?

首先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不得作为商标的因素有哪些:

1、只有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缺乏显著特征的。

3、在商标上直接体现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数量等特点的;


由于广告语通常都会表达一定的理念、态度、主张和理想,或多或少会具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在商标申请案件中多数会以缺乏显著性为由被驳回。


但如果广告语是独立创作且不是仅仅直接描述商品功能、用途及其他特点的,是否就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呢?


我们先来看看以下这些注册成功的广告语:

微信图片_20190513225440.jpg

图片源自网络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出名的广告语都能通过,还有一些广告语,就被驳回了:  

微信图片_20190513225444.jpg

   

   其实广告语与普通的商标在形式上是有所不同的,其通常由较多的文字组成,且接近于广告用语,在内容上也或多或少与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有一定关联,与相关公众对一般普通商标的通常认知存在一定差异。这会导致相关公众容易将其认知为企业宣传口号或者广告用语等,而不会将其认知为商标,无法起到商标的功能。


所以广告语要想注册成为商标,除了要避开“不得作为商标”的几个雷区以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简短

例如,中国移动的"我能""(注册号:4016885 ,核定服务:电话业务等)、强生公司的"因爱而生"(注册号:5547727,核定商品:香皂等)。

语义上没有固定关联的词语进行组合

例如,"科技取悦你"(注册号:3897712 ,核定商品:电视机等)、"超越石油"(注册号:5472277 )。

尽量避免太常用的词语

例如"与你共创明天",其中的"共创"、"明天"都是较为常见的广告词汇,由此形成的语句亦较为普通,被驳回。

尽量抽象、不牵涉产品与服务的特点

例如,"JUST DO IT"(注册号: 3592824,核定商品:第25类服装等)和"我就喜欢"(注册号:5237863,核定服务:餐馆等)。

在广告语中,可以嵌入企业的主商标

例如:新京报 负责报道一切。(注册号:4333020,核定商品:第35类广告传播等)

广告语经过长期使用,可以获得显著性

例如,"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注册号:6050544 ,核定商品:第14类宝石等)。


广告语的核心功能是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宣传和介绍自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其他特点,而商标的核心功能是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不易将广告语作为商标加以识别与认知,但企业若想尝试将广告语注册成商标以达到加强保护和垄断性使用的话,则需要尽可能的满足以上要求,那么广告语成为商标就不会如此之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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